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拟将社会化供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
二、招商项目详情
1.拟将侯马车务段侯马、霍州等站区职工统一供餐进行公开招商,项目共分两个包件,包件1:供餐预估金额101万元/月,1212万元/年,总金额3636万元;包件2:供餐预估金额105万元/月,1260万元/年,总金额3780万元。
包件明细见下表:
包件号 | 供餐 地点 | 就餐预估人数 | 备注 |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1 | 侯马等28站 | 870 | 1080 | 850 | 侯马站、侯马西站、礼元站、东镇站、闻喜站、闻喜西站、运城站、运城北站、店坡站、虞乡站、永济站、永济北站、侯马北(4个伙食团)、史店、辛庄、水头、半坡村、安邑、解县、董村、孙常、蒲州、韩阳镇、首阳、风陵渡 |
合计 | 2800 | 不承诺就餐人数固定 | |||
2 | 霍州等32站 | 900 | 1110 | 890 | 霍州、圣佛、辛置、赵城、洪洞、临汾北、临汾、张礼、襄汾、段机关、职培中心、霍州东、临汾西、洪洞西、襄汾西、西贺村站、南常站、翼城站、翼城东站、沁水站、稷山站、清涧站、河津站,新绛、百底、禹门口、辛堡、甘亭、高显、上交、郑庄、端氏 |
合计 | 2900 | 不承诺就餐人数固定 |
2.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
3.供餐标准
(1)职工供餐标准(含税)最高限价每人每天35元,其中早餐9元/人,午餐17元/人,晚餐9元/人。
(2)侯马车务段机关供餐标准最高限价每人每天36元,分别为早餐9元/人,午餐18元/人,晚餐9元/人。
4.供餐品类标准详见竞商要求。
三、竞商企业资格要求
1.竞商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竞商人经营范围应有餐饮管理等与供餐相关的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质量、培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餐饮管理制度健全。
3.竞商人应有健全的餐饮管理团队,较高的餐饮管理能力,较高的餐饮管理水平,供餐标准满足招商人需要。
4.竞商人应经营状况良好,商业信誉和依法纳税有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接管及破产等情形。
5.竞商人具有5年以上餐饮管理经历,即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为2020年9月1日以前,能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竞商人曾有在国铁集团、大型企业、大型学校等单位经营食堂餐饮管理经历,并有良好信誉评价,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质保量的供餐,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
7.纳入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社会化供餐招商黑名单的商户,三年内不得参与竞商。
8.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每位竞商人只能选择一个包件竞商。
9.资格审查中发现竞商人存在严重失信、限制高消费等情况记录的,直接取消竞商资格。
10.资格审查及竞商过程中,竞商人被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不正当利益关系等情况的,直接取消竞商资格。
11.竞商人以他人名义竞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中商,招商人对中商单位相关业绩等证明材料进行复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终止合同,并将中商单位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太原局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招商活动。
四、竞商要求
1.日常供餐标准
每餐类别 | 品种要求 | ||
早餐 | 主食 | 蒸面类 | 不少于2种(馒头、花卷、发糕、包子、烙饼、馅饼、千层饼、油条、油饼等)一周同一种面食不超过2次。 |
菜类 | 素菜 | 不少于1种(炒土豆丝、炒花菜、清炒西蓝花、炒豆腐、炒辣子白、辣子炒鸡蛋、烧菠菜等根据季节和职工喜好调整,一周同一菜品供应次数不超2次。 | |
荤菜 | 2.不少于1种(土豆肉丝、青椒炒肉、白菜炒肉、西葫芦炒肉、炒鸡、肘子等,主辅比例不少于4:6),根据季节和职工喜好调整,一周同一菜品供应次数不超2次。 | ||
副食 | 鸡蛋 | 水蒸蛋、茶蛋 | |
其它 | 不少于2种(蒸红薯、南瓜、山药、胡萝卜、玉米、豆腐乳、咸菜等)一周内同一种不超过2次。 | ||
汤类 | 不少于1种(小米、大米、玉米糊、豆浆、紫菜蛋花汤、拌汤、黑米粥、油茶、豆腐脑、胡辣汤等), 一周内同一种汤类不超过2次。 | ||
奶类 | 袋装奶 | ||
午餐 |
| 主食类 | 不少于2种(馒头、大米、 面条、包子、烙饼、饺子、拔面、焖面、菜卷等)一周内同一种面食不超过2次。 |
菜类 | 主荤
荤菜 | 不少于2种(每周7天红烧肉、排骨、鸡翅、鸡腿、带鱼、大鱼块、土豆牛肉、胡萝卜羊肉等),主辅比例不少于6:4。一周同一菜品供应次数不超过2次。牛肉或羊肉一周不得少于1次。 不少于1种(每周7天猪肉类不多于4次、鸡肉类不多于3次,主辅比例不少于4:6 )。一周同一菜品供应次数不超2次。 | |
素菜 | 不少于2种(炒白灼菜心、蜜汁山药、烩菜、鸡蛋炒西红柿、炒笋片、炒油麦菜、炒香菇油菜、炒时令蔬菜等)。根据季节和职工喜好调整,一周同一菜品供应次数不超2次。 | ||
其他特色 | 不少于1种(油粉饭、不烂子、黄米蒸饭、饸烙面、饼夹肉、软麻花、臊子面、饺子、麻椭等)。一周同一特色供应次数不超2次。 | ||
汤类 | 绿豆汤 | 夏季供应(5月1日至9月30日) | |
其他汤粥类 | 不少于2种(鸡蛋汤、牛肉羹、玉米糊、小米粥等)一周内同一种汤类不超过2次。 | ||
辅食 | 其他 | 不少于1种(酸奶、咸鸭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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