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淄博华光路园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平洋保险淄博华光路园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2-09-04A-2025-D-E01153),招标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两家服务商,为招标人淄博职场A座与B座所属餐厅(A座、B座一楼各有一个餐厅)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2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份额分为A座餐厅、B座餐厅)。
2.3服务期限:三年,项目实行1+1+1管理模式,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签署次年合同。
2.4中标人数量:2名。
2.5服务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88号A座、B座。
2.6项目预算:首年费用预算约为1764万元人民币(含税),后续年度预算视招标人预算和实际需求而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以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202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与食堂餐饮服务相关业绩(提供合作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
3.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2报名时需要递交的报名资料:
1)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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