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阳谷选定职工食堂食材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0676-076025Z07165(LC-F-1-25-026)。
2.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阳谷选定职工食堂食材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
3.服务期限:三年。
4.服务地点: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阳谷营销部。
5.服务响应时间:按照甲方要求每日送至指定地点。
6.项目内容: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需对阳谷营销部本部及第三、四基层服务站食堂物品采购等确定1家餐厅定点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拟选定服务单位数量:1家。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以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拟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具有独立开具发票的能力,提供正规合法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做到四统一:中标人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承包内容,不得将承包内容支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2.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授权代表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或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无须提供。
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来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需提供(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授权代表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3)《食品经营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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