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总医院东、西区餐厅服务业务外包项目供应商遴选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兰州石化总医院东、西区餐厅服务业务外包项目供应商遴选
1.2项目编号:0701-254002130565
1.3招标人:兰州石化总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1.4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2.1招标范围:兰州石化总医院东、西区食堂餐饮、手术过点餐、会议餐、体检餐等的制作加工及餐食配送业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01 | 兰州石化总医院东、西区餐厅服务业务外包项目供应商遴选 | 35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兰州石化总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
备注 | 本项目预算为每年350万元,本项目以各菜品的单价报价(具体清单详见附件),其中职工餐单价合计/限价5979元,病员餐单价合计/限价1837.4元。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医院或医疗机构类似服务项目业绩1个;
(7)拟委派的管理人员和厨师长具备管理、运作类似项目业绩;
(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因执行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投标活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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