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家的家梧桐里城心养老中心后厨人员劳务委外(二次)比选公告
根据公司需要,安徽省生态环境永升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拟对合肥大家的家梧桐里城心养老中心后厨人员劳务委外(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合肥大家的家梧桐里城心养老中心后厨人员劳务委外(二次)
(二)招选人:安徽省生态环境永升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三)其他:此项目具体情况请参选人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未经现场勘查做出的方案及报价导致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
(二)比选范围:合肥大家的家梧桐里城心养老中心后厨人员劳务委外(二次)
(三)工作要求:
(1)人员要求:
1、服务人数(11人):分别为热菜厨师、面点师、切配、帮厨洗碗工、餐厅服务员等;由中选人派驻工作人员,人员可根据实际现场需求机动调整,为招选人提供后厨服务,(人员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
2、后厨人员待遇、福利、保险等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选人需根据招选人确认的人员进行配置。
4、中选人需自行解决人员招聘、待遇等事宜。
5、中选人人员配置完毕后、须经招选人验收确认通过后方可上岗。
6、中选人的人员配置需满足政府规定的强制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2)服务要求及标准与考核办法:具体详见另附件。
(3)参选人需进行实际现场查勘、了解项目所在地人员工资情况。中选后不得以无法执行相关人员工资标准为由不执行项目,中选后提供的人员需满足招选人及业主方要求。
(四)工期要求:服务周期12个月,甲方有权要求阶段性驻场,驻场时间及人员要求以甲方根据项目经营需要要求为准,服务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其他: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以暴力、威胁、胁迫、闹事等方式对待另一方或人员。承包人必须妥善解决员工工资问题,加强员工管理。如有承包人及其员工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扰乱发包人,对发包人工作秩序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连续2天以上或累计超过3次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包人自负。
服务期满,将结合供方服务情况进行续约合同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业绩要求:参选人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须提供至少一个类似食堂或餐饮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
(四)各参选单位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在开标过程中招选人发现各参选单位之间有关联关系,则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作废标处理。(评标专家开标现场线上查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格式条款需响应比选文件内容。
(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 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1、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扫描件须附于参选文件中。
2、参选单位保证金汇款账号(通过转账方式的,需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三)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
(四)参选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参选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五)因参选人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其后果自负。
(六)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投标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元,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所投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投标段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所投标段保证金未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退还:中选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选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招选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备注: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若发现参选单位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选人有权对该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方式1:控制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691416 元 (增值税税率: 6% ) ,控制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 652279.25 元。参选人报价的不含税报价不得大于控制总价(不含税),不含税报价大于控制总价(不含税)参选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方式2:其他: /
注意:参选人的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履约保证金
1、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 / 市行政区域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招选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2、验收合格通过后(按照报价清单、方案内容进行验收),中选人未发生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无工期延误、无质量问题、无其他违约等),中选人可向招选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招选人应当从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选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殊说明
1、预中选候选人需参加招选人组织的廉政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得签订合同。如有需要,招选人可对预中选候选人进行原件核查(参选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预中选候选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如有需要)、拒绝约谈、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招选人有权取消该企业中标资格。
2、如发现中选人参选文件中的内容造假,招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四)其他说明
1、参选人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
2、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切降低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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