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山西银行长治分行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山西银行长治分行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CZB-2025-ZB1728;
2.3、项目概况:为持续改善职工膳食质量,更好的服务广大员工,根据长治分行实际情况,引入外部餐饮服务管理机构承接行方工作餐。为保证服务水平,满足行方发展需要和职工餐饮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选定具备员工食堂服务管理经验的投标人,保障分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需求,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餐饮行业从业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以餐厅经营服务为主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团体(100万元以上)餐饮经营服务及管理经验,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持有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业不良记录;
3.6、近三年内,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及发生过食物中毒和违反食品安全相关处罚的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委托生产或相关类似行为。
3.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3.8.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3.8.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9、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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