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公司陕西省辖区所属单位2025-2026年后勤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06MAB)
一、招标人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北公司陕西省辖区所属单位2025-2026年后勤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TC2406MAB),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 100% 自筹 ,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管网集团西北公司陕西省辖区所属单位2025-2026年后勤服务,后勤服务外包主要包括食堂后厨服务、餐厅餐饮服务、餐厅保洁服务、食堂综合管理及其他服务等。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为西北公司陕西省辖区西安分公司(含西北公司本部)、西安维抢修中心等2个所属单位本部及辖区基层场站提供后勤服务。后勤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为2个所属单位本部及辖区基层场站食堂、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西安分公司15个,其中原西安分公司本部1个、原甘陕分公司本部1个,基层场站13个;西安维抢修中心1个)提供餐饮、保洁等服务,为西安分公司本部提供会议服务(含前台)。
餐饮服务:负责所属单位本部及基层员工食堂后厨的食材物料采购与加工、后厨餐厅环境与餐具厨具清洗保洁,保障员工三餐的饭菜供应与均衡分配(包含保障非周期性野外作业、应急抢险作业和大型接待等就餐送餐),以及厨房设备器具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伙食费用的收支管控与账目公开等。
保洁服务:负责所属单位本部及基层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会议服务:负责西安分公司本部提供会务服务(含前台)。其中会议服务主要内容为会场预订、会场布置、桌签、茶水等会议用品摆放,遵从会议室管理程序。前台服务主要内容为:对本部倒班公寓、食堂发生的水、电、采暖、生活用气、电视、网络、电话、物业等费用提供代理结算服务(费用招标人核销)及其他服务等。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标段一:西安分公司(原西安分公司本部食堂(就餐人数含西北公司本部人员)、原甘陕分公司本部食堂、原甘陕分公司本部办公区域)本部后勤服务。
标段二:原甘陕分公司基层场站后勤服务。
标段三:原西安分公司基层场站与西安维抢修中心后勤服务。
最高限价:标段一225万元/年,标段二323万元/年,标段三282万元/年。
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标,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允许兼投但不兼中,如在标段一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被推荐为标段二、标段三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4 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本次签订合同(首期)期限暂定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履行期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变化及服务质量情况续签次年合同,续签约定的服务期为1年,续签合同期间应保持原中标单价或原中标费率不上涨。
合同履行期间,若招标人工作量发生较大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原中标单价为基准按比例进行调整。如招标人采购服务地址、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或停止采购中标人服务,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如招标人单方决定终止合同或调整合同的部分服务内容,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说明:因招标人正处于内部改革时期,标段一的服务范围、服务地点、服务内容等可能会随着招标人机构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双方按照3.5.2投标人须承诺人员配置满足如下要求重新核定服务人员配置数量及服务价款。投标人应知晓并充分认可招标人的上述情况。
2.5 服务地点:
标段一:原西安分公司本部食堂(包含西北公司本部就餐人员),位于西安市未央路149号西安西北石油管道公司院内;原甘陕分公司本部办公场所及食堂,其中办公区域位于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西北国金D座8楼,食堂位于凤城八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南侧。
标段二:原甘陕分公司基层场站8个食堂(高陵分输压气站、靖边压气站、延川压气站、子长分输站、潼关压气站、华阴压气站、榆林压气站和佳县分输站),主要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咸阳市、西安市、渭南市相关场站。
标段三:原西安分公司基层场站与西安维抢修中心本部的6个食堂(固关减压站、宝鸡计量站、咸阳油库、渭南输油站、庆阳油库和西安维抢修中心本部),主要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咸阳市、西安市、渭南市相关场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所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当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且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餐饮服务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提供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和该张发票自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5 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管理员)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经理(管理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负责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培训以及与招标人沟通等事宜。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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