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第一中学改扩建食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第一中学改扩建食堂项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第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TS-GC-20241015-02
政采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402000095
2.2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第一中学改扩建食堂项目
2.3 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第一中学校内
2.4 建设规模:拟改扩建食堂设计共四层,主要满足学校师生的就餐需要,根据师生民族的饮食习惯,一层、二层为餐厅和食品加工间;三层、四层为餐厅。食堂建筑结构形式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2967.2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28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8248736.49元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拟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即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自身情况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本项目行业类型属于建筑行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及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4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领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4年10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38-6288136。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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