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二十二中学餐饮服务要求
内容 | 人数 | 天数(3年) | 元/人/天 | 小计/3年 |
沈阳市第二十二中(教师部分) | 约142人 | 约660天 | 14元/人/天 | 1282260元 |
沈阳市第二十二中(学生部分) | 约1200人 | 约565 天 | 10-16元/人/餐 | 17734440元 |
合计 | 19016700元/3年 |
一、人员管理
l、乙方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从业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甲方有权监督检查。
3、为创建安全校园,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人员进出管理规定,上下班配合甲方门卫做好登记,非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与食堂经营无关人员进入甲方校内。
4、甲方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食堂负责人,乙方要在一周内进行整改。
二、现场管理
1、甲方无偿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例如:厨房设备、厨具、餐桌、餐椅等),并对合理损耗或已到报废期限的设备进行补充、更换。乙方负责餐厅内部改造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增添,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乙方后添置的厨房设备则列为乙方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所需增添的电脑、空调、桌椅、办公用具等物品),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有权将所有权归乙方的物品和设备迁离。
2、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保待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4、乙方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并做好省、市、区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5、甲方负责房屋设施维修及设备正常使用年限内的更换所产生的费用,乙方负责缴纳燃气费、水费、电费。
6、服务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除外)。
三、供餐模式
若无甲方通知,乙方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甲方有特殊情况提前或延后供餐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四、供餐标准
1、采用自助餐模式(与学生同质同餐) ]
2、学生午、晚餐:基础套餐、营养套餐、盖浇饭、回民餐、风味面食、面条类、各种风味等不少于20种菜品供学生自主选择,菜品搭配营养、科学、健康。乙方应尽可能保证在周期内轮换菜单品种的变化多样性,菜单可按照菜品的提供情况进行更改。
3、用餐人数变化:如遇甲方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甲方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以供乙方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五、安全管控
1、乙方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乙方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
3、乙方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4、乙方负责检查后厨、餐厅、库房等食堂各场所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设备电源和照明灯都已关掉,所有门都已锁好。
5、乙方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千150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6、甲方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乙方厨房及工作间内,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7、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