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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4年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7-25
达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4年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4年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4-1204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1家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34万元,服务期限2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

合同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及要求

最高限价

1

食堂餐饮服务(不含食材)

1.员工餐厅工作日一天预计向员工提供900人次丰盛、可口的优质餐饮,早餐约300人、中餐约500人(含市区网点配送)、晚餐约100人及不定期的工作餐;双休日、节假日预计一天提供350人次丰盛、可口的优质餐饮,早餐约110人、中餐约220人(含市区网点配送)、晚餐约20人,特殊情况除外。

2.农村19个网点餐饮服务,预计每个网点10名员工提供优质餐饮(不含菜品)。

3、本项目至少配备34人(经理、厨师长、主厨、切配、面点、服务员,后勤等),其中员工餐厅至少配备1名食堂经理,1名厨师长,1名主厨,2名厨师,2名烧饭,1名面点师,1名面点助理,1名收银服务员,1名打菜服务员,1名仓管服务员,1名后勤服务,1名配送员,1名小时工;农村网点至少配备19名厨师。

≤334万元/2年

注:实际发生数量招标人不作承诺。

如乙方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或甲方其他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或因其他原因被要求终止合作,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集采完成,本项目甲方有权无责提前终止。

(二)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杂项费、配送费(城区网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应答人应为在采购人工作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缴纳五险,由于供应商原因未缴纳的,所发生的纠纷及事故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乙方在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乙方每月支付员工的工资不低于金华市最低保障工资。在二年承包期内若金华市最低保障工资上调,乙方全额承担涉及到最低保障工资部分人员的上调费用。请乙方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报价风险。

甲方有包厢餐饮需求时向乙方额外支付150元/桌包厢服务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餐饮日常运作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包括主料、辅料、调料及粮油等。

2)室内装修及餐厅家具;餐厅厨房的设施、设备、餐具、布草、厨具以及大件清卫工具;水、电、燃气等能耗;餐饮设备运行所需的添加剂(洗碗机用的专用药水)、食堂环境消杀、油烟系统清洗。

(三)服务地址: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及城区网点配送;2、金华市范围内各乡镇19个农村网点配备厨师。

(四)服务时间:早上4点至晚上8点(无双休节假日)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中央厨房及集体用餐配送)。

2.2.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具有政府机关食堂、企事业或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经验且已经获得食品安全A级量化单位(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食品安全A级量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4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政府机关、企事业食堂或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人员500人以上、连续服务年限3年以上且年服务费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提供能证明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服务人数、年服务费金额,如无法体现的,则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2.5 投标人未有食品安全(食物中毒)等不良事件、没有被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等不良记(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2.2.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8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9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11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25日9:00:00至2024年7月29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不按标段收取),售后不退。标书费及保证金缴费账号:311083001931001448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收款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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