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三楼委托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 年12 月17 日08 时4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2025)0022 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三楼委托经营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三楼委托经营项目,该层设置12 个档口。在校学生用餐人数约3000 人(具体以学生实际数量为准)。其中校方已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安防系统)等基础装修及设施。中标经营方根据学校食堂相关经营标准,配备所满足经营的其余设施用具。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三楼委托经营项目为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保障全校师生营养用餐。
米、面、油、肉、蛋、蔬菜、调料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下属平台公司集中采购与配送。中标的餐饮公司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学校指导,做好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三楼餐厅经营管理服务。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中标的餐饮公司为在校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师生就餐采用自主选餐、刷卡消费的方式。
4.2 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4.3 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经营期限满双方均无异议,视情况可续签合同 1 年,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2 个年度,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和考核,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4.4 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2.2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5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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