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获取文件并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0627-25BZ1232476
采购需求:为加强对职工餐厅管理,提升员工幸福指数,拟对职工餐厅管理与服务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服务范围为职工餐厅的早餐、午餐及会议和公务接待等,包括负责餐厅的经营、原材料采购、餐厅服务管理、餐厅单间管理与服务。本次餐厅服务外包采用全委托管理模式,市分公司免费提供场地及部分设备设施,供应商为市分公司本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并负责日常餐厅管理和服务人员管理。餐厅面积约400平方,可同时容纳约100人就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规范等内容。
管理费最高限价:25347元/月(管理费费率按30%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2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供应商应为具有餐饮服务与餐饮管理资质的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有餐饮服务),具有餐饮许可证,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招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8、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且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9、供应商若已经与邮政企业存在劳务派遣、劳务承揽合作关系,不得参加邮政企业外包业务招标采购;
10、提供内部接待桌餐方案;使用的食品原材料必须可以源头追溯,并保留相关材料;
11、所有服务人员都应持有有效健康证。须配备具备需具备烹饪技师资格的厨师3名,面点师资格的3名,服务员2名,清洁工2名。成交后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2、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服务行业大客户项目(不低于200人/年服务)的类似业绩(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保险等国有企业),且对应合同年累计结算金额不低于6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合同证明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合同未注明服务人数的,须出具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
13、本项目须进行现场勘查;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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