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大厦员工餐厅商品售卖服务招标公告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歌华钟磬文化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歌华大厦员工餐厅商品售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歌华大厦员工餐厅商品售卖服务
1.2招标编号:0701-254001060161
1.3招标人:北京歌华钟磬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1.4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5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6招标项目概况:
1.6.1项目基本情况:为强化食堂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保障售卖商品质量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歌华大厦地下一层员工餐厅售卖部商品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整体外包(服务周期1年)。采购范围涵盖售卖部所需各类商品(非原材料),项目服务对象为大厦日均400人次用餐员工,预算包含所采购商品的费用及配送相关费用。详见采购需求及合同部分。
1.6.2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6.3服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B1层员工餐厅。
1.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2.1招标范围:涵盖售卖部所需各类商品(非原材料),项目服务对象为大厦日均400人次用餐员工,预算包含所采购商品的费用及配送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部分及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 包号 | 包名称 | |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 01 | 歌华大厦员工餐厅商品售卖服务 | 1 | / |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B1层员工餐厅 |
| 备注 |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投标不完整,其投标将被拒绝。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有效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同等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A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B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C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F股权关联关系:两公司间存在直接股权投资关系(包括通过多层子公司向下投资关系);人员关联关系:自应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成员中有任何职务为同一人员担任的。关联关系公司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采购。
(6)其他要求:/。
文章推荐:
某部三号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5- JXFQDX-G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