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食堂改造工程已由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食堂改造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AHBHZ2025-120号
2、项目名称: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食堂改造工程
3、项目内容: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餐厅维修工程:墙面、吊顶及屋面破损修复。
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控制价:叁万陆仟贰佰贰拾柒元陆角(¥36227.6元)
三、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限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只接受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被邀请人有意参加投标,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0
文章推荐: